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成为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推动形成尊宪、崇宪、学宪、信宪的社会环境。
2023年12月1日,为迎接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郑州市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州市政协”)邀请我所邱梅主任前往郑州市政协为政协机关干部开展法治思维专题讲座。
讲座中,邱梅主任从“法在中国的历史演变”、和“现代社会的法”开始,紧密结合我国当下的法治现状,深入浅出分享宪法知识,展望了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为在座的各位政协机关干部带来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思维课。
本次讲座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会负责人对邱梅主任的分享表示真挚的欢迎和感谢,并表示本次法治思维宣讲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